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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镇实在太过偏僻,除去朝东到青柴的崎岖山路,去南边只有荒郊野地,别说是官府修葺的官道,就连硬土路都少见。不说别的,马车行若是知道眼下的情景,估计再付十倍的价钱都不会将马车租给这个死胖子。
云仲还没从背井离乡里走出来,于是路上话也少了很多,不如往日活泛,只是靠着窗边看着外面的景色。本就是山窝里的孩子,哪见过什么世面,平素里所见所闻,无非是东家长李家短,鸡毛蒜皮和柴米油盐罢了。所以这趟远游,对少年来说,颇为新奇。少年无长愁,心里那些疙瘩,日久天长的慢慢能磨掉大半。
反观吴霜就显得兴趣缺缺,不在乎马车颠簸,每日哈欠连天,醒着要么调侃自己的便宜徒儿,要么翘个二郎腿掏耳朵,毫无半分为人师表的做派。还好,云仲早就见怪不怪,视若无睹了。不过仔细琢磨琢磨,他师父胖归胖,刮掉脸上油水,平心而论,真是有那么点桀骜洒脱的大侠气,讨不到媳妇儿,岔子只怕就出在这幅邋遢相上。正神游八表之时,少年脑瓜顶挨了一下,疼得龇牙咧嘴。
少年狠狠瞪着吴霜,后者却不以为然,把二郎腿放下来,轻蔑一笑:“你刚才瞅为师那是什么眼神?怎么,不承认?用不用给你找把铜镜照照?”少年理亏,咧咧嘴没说话,在心里默默打定主意,下次编排他绝对不露出马脚。
两人出镇,已经是傍晚时分,行不多时天就彻底暗下来。夜晚赶路,不论对于行走江湖的游客,或者赶路运货的商贾脚夫,皆为十足的忌讳。不谈其他,长途奔波时,马匹比人金贵,昼夜不分赶路,千里良驹也顶不住这等消耗。二来黑夜视野不佳,一旦马匹失蹄动弹不得,莫说赶路,以普通人脚力,困死在深山里也不是没可能。再者剪径贼人尤好趁夜色行祟,多加小心总没坏处。
吴霜夜晚目力极佳,瞅见前面二三十丈处有块巨石拔地而起,足足有半人多高,周遭皆为平坦碎石滩,歇脚防风都是绝佳。于是勒马停车,拍拍已经开始犯困的少年,下车生火过夜。
少年不情愿的搬来几块碎石围成堆,在里头铺了枯枝,用火折点起火来,挑了块巨石下干净的地方一屁股坐下,就再也不愿起身。
揭开套车的绳索,吴霜将马拴在车轴上,喂了两把干草,也蹲在火堆边取暖。四月的天气不算暖和,春寒未曾彻底离去,尤其到了入夜,凉风阵阵,仍有依稀寒意扑面。吴霜添了几块柴火,用枯枝拨弄拨弄碳火,火星跳跃,火舌舔着发红的枯木,发出毕毕剥剥的声响。
将水囊扔给少年,吴霜蹲在火边,咀嚼着半干烧饼,漫无目的地瞧着天边。
远山在夜色中只剩模糊的轮廓,不知名的鸟雀扑棱着翅膀回窝,鸣叫声传出很远。
按照事先说好的,今儿是吴霜守夜。舟车劳顿,云仲也不跟师父客气,脑袋靠着巨石,嘴里叼着烧饼,很快便不知不觉睡去了。
“混小子。”吴霜脸上满是无奈,见少年睡熟了,蹑手蹑脚走过去,把烧饼从少年嘴里拽出来,放回干粮袋。这时才想起,走得太急,正主忘了带,又不好掉头去取,一时间吴霜有些苦恼。
再三确认少年的确睡熟之后,吴霜朝着小镇方向站好,轻轻闭上双眼,春风骤起。
小镇安静,万籁俱寂,茶馆的伙计正坐在掌柜的位置打盹。没办法,甩手掌柜出门潇洒,他这个当伙计的,总要帮忙照浮。不过话说回来,要不是掌柜的临走前预付了他平日两年的工钱,鬼才愿意见天守着不挪窝。他轻轻叹气想着,春季已至,镇上黄花大闺女也是时候换下臃肿肥厚的棉衣,套上薄得能看出细柳腰肢的襦裙了吧。可惜了自己作茧自缚绑在茶馆里,有没有过眼瘾的福气,都是个问题。
反正无事可做,偌大茶馆就他自己,打盹又没人拦着,伙计将脑袋枕在柜台上,流着口水睡了。
他可没看到,后院角落里有一截破剑,抖落满身铁锈,剑身烁烁,映照井中,好像挑落的三分月光。
这天小镇很多人,都听到了呼啸而去的剑鸣,似乎无比的欢欣雀跃。
犹如年年岁岁,故人相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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