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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带我去吃中餐,精致漂亮的冷盘,粉彩的盘子里,放着大概是猫的食量那么多的一点菜,我喜欢吃辣,有一道鱼肉,据说只放了一点辣油,但是辣得我眼泪都出来了。他在旁边笑,说这一点辣油可以做三道湘菜。
他不吃辣,他是吃着西餐长大的少爷,他十四岁的时候一米六九,我一直不明白,他每天只吃那么一点牛排,怎么长到了一米八九。
我那时候老实得很,一直担心他吃不饱。带饭的时候老是带上他一份。大概是继承了我妈的天赋,我做菜的手艺很好。他那时候喜欢吃我炖的鸡,因为吃惯西餐,他对于咸味“刚好”的概念比正常人要淡。
所以,那时候,每次炖鸡,我都强迫自己,在觉得“淡了一点,应该再加点盐”的时候收手。以至于后来,我退学回了家,我妈用了很长时间,才把我这个毛病纠正过来。
他虽然是受着严苛家教长大的少爷,吃相却不好,那时候我给他补课,中午自己带饭过去,顺便带他的一份。两个人一起吃中饭,他总喜欢从我碗里抢东西吃。要是觉得味道不对,就皱着眉头,一副不爽的样子。
现在想想,那时候确实很傻。
喜欢究竟是什么东西,可以让你为了一个人,吃了三年少盐的饭菜,却还觉得甘之如饴。
那时候的许煦,满心以为,自己无坚不摧。
到最后,他只一句话就把我打倒在地,粉身碎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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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完饭,他送我回学校。
他对三天前的事闭口不提,他不提,我自然也当成什么都没发生过。
他送我到研究所楼下,我不知道他怎么把车开进来的,也不知道他怎么开出去。
他似乎心情很好,摇下车窗和我说话:“我明天中午来接你。”
我站在台阶上,平静地看着他。
我说:“不用了,明天中午我自己做饭,有人陪我吃。”
那一瞬间,他的表情,真是好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