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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云就这么突然的成为了狼王。
契机突然,根基不稳,连新旧头狼接替的架都没打完,过了最初那段混乱的时期后,还是有不少狼不服气追云,蠢蠢欲动想自己当狼王的。
岚风和追云确定关系后,那些狼才老实下来。
在狼群,伴侣是一体的,一只有实力但还年轻的狼不足为惧,但再加上足以敌过公狼的强大母狼就不一样了。
所以岚风选择留下来帮它,但这些理由,也就只有念兹会听。
纯正的野生北极狼们都是一群大老粗,它们听到岚风要离开狼群,留在追云那里,一个个内心舍不得,表面上还痛斥它见色忘友,就记得伴侣不顾相处了那么久的同伴。
念兹认真地点了点头,对岚风抖了抖耳朵:“你决定了就好。对了,你和追云结为伴侣是件该庆祝的事,我还没有送你新婚礼物呢。”
他在身上的小皮袋里掏了掏,找出一条挂着各种颜色的漂亮石串,把它叼给了岚风:“这个就送给你吧。”
岚风有些惊喜:“谢谢,我还是第一次收到除了骨头以外的礼物。”
身在八公两母的狼群里,礼物这种东西的出现机会比黑夜日还少。
这次相谈就算作正式的告别了,第二天,三只狼群就将启程回到它们各自的领域。
念兹和朝夕离开的时候,追云一改之前偷偷摸摸的忐忑样,欢天喜地将它们送走了。
因为它们离开,就意味着岚风会留下来,和它一起回归到它生活的地方去。
回山顶的路上,朝夕依旧背着念兹回去。
念兹心安理得地想,谁让某只狼前两个星期像没吃过肉的疯狗一样,一点都不肯让它休息。
现在好了吧,只好劳累狼王背上背下的带着狼后走了。
沉默地走到半路,念兹正在摇摇晃晃中惬意的差点要睡着时,朝夕终于憋不住开口了。
“你刚才拿给岚风的,是什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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