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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就是说,从雍正六年到十三年,这七年多时间内,倾家荡产的曹连四百多两银子都赔不出,不得不被“枷号”追催(雍正谕旨:须得赔补完后方得脱枷),结果仍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银两须朝廷宽免,曹家一贫如洗的境况不难想见。这是雍正皇帝崩逝、乾隆皇帝嗣位才两个月内的事,也是曹的名字在清档案中最后一次出现。自乾隆元年始,便不再有这个革职为贱民者的音信了。
所以,如果那位自称“朽物”、“老朽”、“废人”的雪芹书稿保管者兼批书人畸笏叟就是曹的话,那也同样查不出他后来的踪迹。
从此书其他圈内人那里,有没有可能将八十回后的残稿流传出去呢?
不可能。因为他们死得比畸笏还早,在雪芹逝世三年后的丁亥年(1767),畸笏就说:
前批知者寥寥。不数年,芹溪、脂砚、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。今丁亥夏,只剩朽物一枚,宁不痛杀!
虽然,这条完整的批,仅见于靖藏本,有人对曾有过靖藏本并不承认,那也不要紧,因为庚辰本中有此批,只是缺了中间“不数年”那句提及三个名字的话罢了,“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”这十个字还是有的,一字也不缺。畸笏说只剩自己一个,当然是特指知道作此书内情或参加了批阅整理的圈内人。当时已无这样的人了,再往后就更不必说了。
所以,在畸笏后来离世去追随雪芹的时候,如果此残稿不是与他一起毁灭,而留在了世上,旁人见了也会当作一堆废纸随便处理掉的,还有谁会知道它的价值,将它珍藏起来呢?须知那时的曹家早不是有许多文人墨客往来的往昔了。事实上,外界也没有一丝一毫这方面的消息。由此可知,残稿恰巧被正准备续写后四十回书的人拿到,这种可能性等于零。
二、续书与脂评提示无一相合
畸笏叟、脂砚斋等批书人是读过或基本上了解《红楼梦》全稿内容的,因而在他们的批语中,常常提及八十回后的故事情节、人物命运,或个别回目、字句。这些脂评与前八十回所预示的全书结局及主要人物的遭遇(如第五回中的册子判词及《红楼梦十二曲》),行文中所埋下的伏线,或通过诗词、谜语、酒令所作的谶语式暗示,都是一致的。但如果与后四十回续书所写的种种相对照,竟无一处是能完全符合的。
贾府:原稿中写的是“将来事败”(第十七、十八、二十二回),“抄没、狱神庙诸事”(二十七),“诸子孙流散”(二十二),丫环们或死或散“日后更有各自之处也”(四十六)亦“所谓‘树倒猢狲散’是也”(五、二十二),即正文所谓“好一似食尽鸟投林,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”(五)。续书则写其“将来兰桂齐芳,家道复初”(一百二十)。
贾宝玉:被拘留于“狱神庙”,得到“茜雪、红玉”的相“慰”(二十、二十六)。他“寒冬噎酸齑,雪夜围破毡”(十九),正合其正文所说的“贫穷难耐凄凉”(三)或“展眼乞丐人皆谤”。“一别西风又一年”,待他再入大观园时,原来自己住过的“怡红快绿”院落,“展眼便红稀绿瘦矣”(二十六),黛玉住处,先前有“凤尾森森,龙吟细细”景物,此时也面目全非,惟见一片“落叶萧萧,寒烟漠漠”(二十六)的惨相。人去室空,甄士隐所说“蛛丝儿结满雕梁”句,正好用于“潇湘馆、紫(绛)芸轩等处”(一)。宝玉比迎春出嫁后,面对寂寞的紫菱洲更伤感地“对境悼颦儿”(七十九),伤悼已在“《证前缘》回”(七十九)中“泪尽夭亡,已化乌有”(二十二)的林黛玉。这些都是续书中所没有的。
续书虽写了宝玉最终出家为僧,却是《中乡魁宝玉却尘缘》,原稿是叫《悬崖撒手》(二十一、二十五),从回目就能看出不同。所以续书中的宝玉是“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,向贾政倒身下拜”,被“一僧一道,夹住宝玉,说道:‘俗缘已毕,还不快走!’”(一百二十)心情是依恋的,行为是被动的。原稿中的宝玉却是态度十分决绝的,就像甄士隐抢过跛道人肩上褡裢来背着,说声“走吧”一样,所以有脂评说:“‘走吧’二字真‘悬崖撒手’,若个能行!”(一)
林黛玉:续书写贾母薄情寡恩,弃病危之外孙女于不顾而采纳“调包计”,使黛玉误会宝玉负心,在“金玉姻缘”缔结之时,含恨而殁。这实在是以怨报德,并非以其眼泪报答神瑛甘露之惠,又如何证得前缘?原稿写黛玉悲剧实与贾府择媳无关,且是宝玉娶钗之前的事。黛玉临终时,如脂评说的“绛珠之泪至死不干,万苦不怨,所谓‘求仁而得仁,又何怨’”(三),跟续书写其抱怨毒憾恨之心于无尽,根本不是一回事。参看《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》。
薛宝钗:在原稿中,她没有因扮演“调包”对象、赢得宝二奶奶身份而落到尴尬的境地;从事态发展上说,她与宝玉的婚姻是“水到渠成”的,因而“后文成其夫妇时”,才能写他们的“谈旧之情”(二十)。只是宝钗并不理解宝玉,在《薛宝钗借词含讽谏》一回中,她仍想以伦理道德信条去“箴”宝玉归正,可她哪里知道宝玉“已不可箴耶”(二十一)?也许这更增加宝玉的反感,促使其产生“情极之毒,亦世人莫忍为者”,连脂砚都责怪宝玉过于“偏僻”,视其为“三大病”之一,说:“若他人得宝钗之妻、麝月之婢,岂能弃而为僧哉?玉一生偏僻处”。(二十一)这里特提“麝月之婢”是因为他们夫妻身边只有麝月一人了(二十)。这些显然也与续书所写不同。
贾元春:其册子判词称“虎兔相逢大梦归”。解说者有以为是影射康熙死于壬寅(虎)年,雍正嗣位后,明年癸卯(兔)改元的时间。又早期的己卯本及梦稿本(杨本)上,此句都作“虎兕相逢大梦归”,若是原文,则可能暗示元春死于两派政治势力的恶斗之中。其曲子《恨无常》说:“望家乡,路远山高,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:儿命已入黄泉,天伦呵,须要退步抽身早!”更像她确是成了统治者内部斗争的牺牲品。脂评证实了这一点,在指出元春“所点之戏剧伏四事,乃通部书之大过节、大关键”的同时,说“《长生殿》中,伏元妃之死”(十七、十八)。以杨贵妃作比,倒未必说后来有类似“安史之乱”的情节,但她属非正常死亡而且因此导致贾府势败家亡是可以肯定的。但续书写元春之死,则是因为“圣眷隆重,身体发福”,才“多痰”致疾,仿佛她的死也足以显示皇恩浩荡似的。
贾迎春:嫁给“中山狼”受苦,都是在八十回前描写的,续书除了开始时提到过外,几乎将她忘了。只到“贾母这病日重一日,延医调治无效”时,才有孙家婆子来报:“姑娘不好了!前儿闹了场,姑娘哭了一夜,昨日痰堵住了。”接着说:“岂知那婆子刚到邢夫人那里,外头的人已传来说:‘二姑奶奶死了。’邢夫人听了,也便哭了一场……知贾母病重,众人都不敢回。”(一○九)如此草草收场,还不如太虚幻境中她的判词和曲子《喜冤家》说得周详,实在未能充分体现雪芹通过迎春、薛蟠的嫁娶,来表现封建婚姻制度的不合理。脂评曾指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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